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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冷链监控专项方案

2026.09.08

天津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监控方案

为有效防范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定本专项监控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构建覆盖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的“全链条、闭环式、可追溯”监控体系,实现“人、物、环境”同防,阻断疫情传播风险。

二、重点监控范围

1.进口冷链食品:重点监控入境口岸、首站冷库、大型批发市场冷库、生产加工企业冷库、大型商超及餐饮企业冷库。

2.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: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监控范围。

三、监控措施

1.强化管控:

*口岸环节: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检和预防性消毒措施,凭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消毒证明方可放行入市。

*首站冷库:实施“批批检测、件件消毒”,入库前查验“三证”,信息录入“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”。

2.严格过程监管:

*运输环节: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、容器消毒,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可查。

*仓储环节:冷库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、专区存放、环境定期核酸采样和消毒制度。推广使用无线温度监控设备,实时上传温控数据至追溯平台。

*生产加工/销售环节:企业建立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制度,确保来源可溯。销售区域环境定期消毒和监测。

3.完善追溯体系:

*应用“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”,确保进口及重点国产冷链食品信息“应录尽录”,实现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
4.加员防护与检测:

*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(装卸、生产、运输、销售等)纳入重点人群管理,落实接种、健康监测、定期核酸检测(如每周1-2次)要求。

*规范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交叉污染。

5.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:

*对冷链食品及其包装、相关环境开展常态化核酸抽样检测。

*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追溯同批次产品,迅速管控相关人员和场所,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(阳性货物熔断机制)。

四、保障机制

1.压实责任:明确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加强协同联动。

2.督导检查: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。

3.宣传培训: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和公众健康宣教。

本方案旨在通过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,织密筑牢天津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网,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。